公告
自治区党委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视完成进驻
12月5日,自治区党委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视完成进驻,4个巡视组采取“一拖二”的方式,对西夏区、大武口区、利通区、原州区、中宁县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师范学院党委开展专项巡视。
被巡视单位分别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组长通报了本轮巡视有关工作安排,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自治区党委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优化市场要素配置、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力举措,是深化运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巡视组将强化政治巡视“再监督”定位,重点围绕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决策部署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自查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在查找背后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贯到底。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对发现的共性、深层次问题加强分析研究,为深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提供参考,促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在各被巡视单位工作1个月左右。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涉及巡视对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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